特偵組抗告再抗告,非要阿扁羈押再羈押。國民黨不爽阿扁羈押獲釋,不爽周占春的無保釋放,媒體配合抹黑周占春,於是換個法官再審再羈押阿扁!
檢察官不是說都證據確鑿了?那直接開庭審理判刑吧!不必這樣凌遲處死阿扁!辯方講幾個小時也比不上你檢察官講個五句。李慶安的事情美方已經回函,還在睜眼說瞎話,如果是阿扁早就已經被誅九族加鞭屍了,台灣真的已經任由國民黨把持了。
蔡守訓審理扁案違法違憲
◎洪英花(作者為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一、法定法官之權利不可被剝奪:德國基本法第一一○條明定「法定法官之權利不可被剝奪…」,又稱為「法定法官原則」。依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條:「數同級法院管轄之案件相牽連者,得合併由其中一法院管轄。前項情形,如各案件已繫屬於數法院者,經各該法院之同意,得以裁定將其案件移送一法院合併審判之。有不同意者,由共同之直接上級法院裁定之。不同級法院管轄之案件相牽連者,得合併由其上級法院管轄。已繫屬於下級法院者,其上級法院得以裁定命其移送上級法院合併審判…。」之精神,相牽連案件固得合併由一法官合併審判之,惟其合併程序均須以裁定移併或由直接上級法院裁定由何人承辦,簡言之,「法定法官」之變更,依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合併審判之程序,須依法律規定,仍須以司法裁定程序作移併,而非法官間之簽呈或行政會議之決定得予擅自變更。「法定法官原則」,乃落實審判獨立,並維繫憲法第十六條所保障人民之訴訟權,非依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台北地院依其院內自訂刑事分案要點之規定,由庭長會議將案子移由蔡守訓合議庭審理,自屬違法。
二、審判獨立不容侵越:「法定法官原則」為「審判獨立」之衍生。我國憲法第八十條明定:「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憲法保障「審判獨立」,也是主權在民暨權力分立原則的實現。司法獨立不只是維護個案的「審判獨立」,更衍生出整體訴訟過程須免於被外力干預,即從案件受理、分案至案件辯論終結、判決宣示,皆須遵照法定程序,不得有外力因素介入,包括「法定法官之權利」皆不容被剝奪。所謂「法定法官原則」,即法官之受理案件(分案)須依抽象事務分配原則定之,法院行政系統對法官具體受理案件不得有案件分配的操縱。而「隨機抽案」則是司法實務上(依法決定)分配案件由何人承辦的鐵律,不許任何因素變更。
我國司法院釋字第五三○號解釋:「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明文揭示法官從事審判僅受法律上拘束,不受其他任何形式之干涉;法官之身分或職位不因審判之結果而受影響;法官唯本良知,依據法律獨立行使審判職權。審判獨立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權力分立與制衡之重要原則…。」扁案因法律外之因素併由蔡守訓審理,嚴重侵越審判獨立精神,即屬違憲。
三、維護正當法律程序—司法行政應予糾正:扁案合併由蔡守訓審理,違背正當法律程序。德國法官法第二十六條、我國法院組織法第一一二條及司法院版法官法草案均規定司法院院長及各級法院院長對於被監督法官,關於違法職務行為得糾正警告,以維護人民訴訟權。法官應受職務監督,以避免發生不當行使職務;蔡守訓合議庭審理合併扁案,違法違憲,籲請司法院賴院長本於司法行政監督立場,速予糾正,以昭司法公信,並弭各界爭議。

佛祖感慨,慈善團體之所以不肯向窮八蛋宣導節育,是因為慈善團體必須靠著不斷發
生的悲劇才能永續撈錢。《網蛋福音二九》
深綠人士的不中立!看的一清二楚
那個貪污的也是很無恥阿
只會攻擊別人
沒想過檢討自己
唉...替台灣感到可悲
司法人員公然違法
知法犯法 罪加N等
台灣人要有骨氣
打倒國民黨和消滅老k的台灣走狗
我们才能作自己的主人
現在的司法已經成為司法人員升官發財的管道
就像當年國民黨清算鬥爭 把共產黨和台獨人士劃上同路人
(但是今天兩大兄弟黨居然連手打壓台灣人)
特別是美麗島事件審判黨外人士的司法人員 事後個個升官
(不信的人 可以去查查當年的司法人員名單對照他们今日的好命)
今日這群國民黨的御用人員 可以預知事後也是ㄟㄟㄟ (老子有升官命呀)
台灣人只有被欺負的命 只有這些走狗吃香喝辣
優哉優哉過一生 甚至三代享用不盡
一如連爺爺從他的阿爸開始一樣當老k的奴才 到今日他的孫子也享用不盡
樓上的
幾十年前的狗屎還拿來聞
不如去看守所外聞聞八年前的狗屎吧
動不動就罵人走狗
其實你們也是阿!
不然有種你就像你們的最高領袖
一珍之下 萬人之上
只能說押的好.
國民黨天天喊愛中華民國,陳雲林來台就把人民不分藍綠通通當暴民看待! 將國旗折
斷,丟棄,對啦! 這叫愛中華民國啦! 貓熊來臺也把國民黨撤除啦! 還要騙誰? 騙人
民14年還不知羞恥! 元旦廣告還要繼續騙下去啦! 把人民當傻瓜在耍啦! 把人民當
暴民對待啦! 什麼叫不成體統? 這個政府越來越垃圾! 只會欺負陳水扁又怎樣?
法官自己要換誰就換誰啦! 要怎樣破壞司法就怎樣破壞司法啦! 跟流氓有什麼不一樣!
不會因為你們國民黨去告法官,就比較清廉啦! 這讓人民越看輕你們國民黨而已啦!
不會像有些泛藍支持者,動不動就罵人家什麼綠狗的! 很沒水準! 真的很懷疑他們父母親
是怎麼養育他們的!
水啦 狗國民黨 汪汪! 乖 回去當你的共匪看門狗
樓上的話應證一切
到底是誰罵誰狗呢?
如果貪污七億不關
那要貪幾億才要關?
輿論政壇 唉~
我是eddie的朋友
那天辛苦了
ㄟ 說得好 貪污七億應該要關
當初宋美玲把大筆資金運到美國
KMT 的黑金貪腐
不分藍綠│通通關起來
滿江紅的時代來了
到時 出些像老辜般
開城門 放解放軍進來的英雄
提供 一些壟斷的事業 作回饋
數年後 又會有一新的家族財團 雄霸臺灣嚕
以前聽說有綠色的動物 今天總算大開眼見
說人沒文學素養 那你自己好到哪
重刑犯不用關? 那誰該關? 是非對錯都不用分了嗎?
陳阿扁 罪證歷歷 身邊親人夥伴都說他有罪了
難不成全世界都在欺負陳阿扁
還是你們口袋都有收過他的錢
才拼命說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