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油、台塑兩大油商被消基會踢爆超收人民空污費事件,兩家公司去年度(98)將人民加油時所繳納的空污費共二十七億多元,未全數繳納環保署,反而從中暗槓十三點七億元,納入營業所得,引發各界撻伐。之後更傳出連石油基金也超收五十四億元,消息曝光後,中油與台塑才緊急將剛調升的油價連續降價,企圖以此平息民怨。
- 2月 11 週四 201016:58
油商肥滋滋,人民苦哈哈
最近中油、台塑兩大油商被消基會踢爆超收人民空污費事件,兩家公司去年度(98)將人民加油時所繳納的空污費共二十七億多元,未全數繳納環保署,反而從中暗槓十三點七億元,納入營業所得,引發各界撻伐。之後更傳出連石油基金也超收五十四億元,消息曝光後,中油與台塑才緊急將剛調升的油價連續降價,企圖以此平息民怨。
- 1月 05 週一 200909:52
馬英九的信心是打哪來的?!
我記得,馬英九上任以後有媒體訪問他為什麼執政不利,.結果馬英九回答:「至少我沒有貪污啊」。他有沒有貪污並不能轉移執政不利的事實,難道他以為這樣就能過關嗎?
- 12月 14 週日 200818:34
我看「舊車換新車政府補貼三萬」政策
由於全球景氣衰退,復甦前景不明,消費者消費能力下降,消費意願低落;馬政府為援救台灣車市,財政部將修改貨物稅條例,民國98年底前,車主報廢舊車後購買新車,持報廢證明可獲得或貨物稅補助3萬元,這個補貼措施估計國庫明年稅收損失80億元。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估計民國98年度歲入為1兆7千52億元,所以80億稅收損失就佔了0.46%,問題是,這是在預估經濟成長率為5.08%的情形上所估計的數字。今天各大報都刊出,根據英國經濟學人資訊中心(EIU)預估,台灣明年經濟成長為負2.9%,在經濟表現最差的20國中排名前六;因此我們明年的總歲入根本不可能有17052億,尤其,98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已經高達了18300億元;在明年政府預算鐵定赤字的情況下,稅收損失80億不可不謂重大。
會有人問,難道因此就不必救車市了嗎?對所有國家來說皆同,汽車工業是政府制定策略性產業之一;以台灣而論,從大車廠、衛星廠到銷售業的總就業人數約30萬,對總體經濟影響影響甚鉅。政府在不得以最後關頭,當然不能放任汽車工業受損。因此,正確的問題是:到底應該救誰?怎麼救?
仔細檢視台灣汽車工業,以複合平均成長率(註一)計算,台灣汽車整車產業從1994年~2003年之 為1.1%,汽車零組件廠則是4.5%,汽車零組件產業的成長是遠高於汽車整車產業。主要原因是,台灣內需汽車市場小,也呈現飽和狀態擴增不易;零組件商則因為不斷提生產品技術,具備競爭能力而能在國際市場上擴大市佔率,產值才能往上攀升,台灣零組件廠的主要出口國家是美國,佔整體出口率超過三成 (註二)。我認為,在已經呈現飽和狀態的內需市場提出舊車換新車補貼貨物稅的措施,其實很難激發買氣,也有很多爭議之處。
第一:倘若得出手救汽車工業,該考慮的對象是否應該為仍有成長空間與實力,只是受到景氣波動影響的零組件廠?成長邁入遲緩的整車產業,政府應該鼓勵其技術提升將市場轉移至海外。
第二:該政策獨厚有車階級,要以「舊車」換新車方式才能獲得貨物稅補助,無補於無車車階級。再說為了3萬的補助還得額外支出幾十萬買車,景氣復甦前景未明之時,老百姓的感受是,有車就開,別太奢侈。
第三:就算政府不補貼這三萬元,車廠還是會透過折扣出清庫存,不需要政府補貼的情況下,市場仍會自然產生一套運作方法。能買車,想買車的民眾,不會因為多了三萬元補貼而多買一輛車,無法買車的民眾,更無法因為多了三萬元補貼去買車;這些情況都不因有了補貼而改變。政府損失了80億稅收究竟是肥了誰的肚子呢?
第四: 80億元有沒有更好的用法?政府如果將80億落實在各地方政府直撥補助款或特別預算補助款項目上,讓各地方政府編列營養午餐預算;或是委請教育部多編列營養午餐預算,民國97年教育部編列8億營養午餐預算嘉惠14萬名學童,80億能受惠的學童數量何其可觀?
馬英九政府從上任到現在除了政見拼命跳票,更好比散財童子,推出一項又一項華而不實的政策,所費不貲但成效不彰,還妄想繼續舉債刺激經濟,馬英九政府號稱財經內閣、九萬兆根本就是在搞垮台灣經濟!
註一:複合平均成長率是指次年較前一年之成長比率。
註二:資料來源 http://twbusiness.nat.gov.tw/asp/industry6.asp
- 11月 30 週日 200813:31
馬政府的消費券大戲
馬政府為振興台灣萎靡的經濟景氣,行政院提出「振興經濟新方案」,這所謂的新方案其中一項便是近日惹人爭議的每人3600元消費券發放政策(註一)。
我們該怎麼看待馬政府本項「美意」的動機?該如何檢視本項「美意」的實質效果?
要從政治問題來解讀?還是回歸經濟問題來判斷?既然馬政府口口聲聲稱這是「振興經濟新方案」,那為了振興景氣而實施的消費券應該是屬於經濟政策才對,但從馬政府這一個月以來毫無章法輕易變更政策內容來看,又顯然馬政府是非常政治化來處理這件事。
先不論發放成本,光為了這次消費券,國家就得將舉債支出將近新台幣834億元(註二),這筆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國民黨黨產支出的,而是馬政府替你我他這些小老百姓預支的。他們期待這筆834億的支出(成本)能創造出大於834億的效果(獲利),換句話說,如果人人都把收到的3600元消費券花出去,就能達到馬政府宣稱的明年(民國98年)GDP 成長率增加0.64-1.28%;這就是消費券做為一項經濟政策能夠創造出的最高效益,能實質被估算出的最高效益;也是為什麼政策之初規劃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商家才能收券,為什麼不可收購與販賣消費券、不可換現金之故,因為這些行為都可能導致折損被估算出的最高效益。
那為什麼可以捐出去?
但就在某一天的早上,英明的馬先生與劉內閣說,他們會把自己的消費券捐出去,按馬先生的說法,他捐出去的消費券會由需要的社福團體代為消費,間接實現捐贈者的3600元消費券本應該創造出來的效益,我認為,英明的馬先生這種說法是在帶頭破壞遊戲規則。販賣消費卷的人是不是也可以說,他販賣出去的消費券,也會被間接實現其所被付予的任務與效益 ?
再說,既然消費券不允許被收購與販賣,那為什麼又可以在壓力之下開放攤販收卷?這難到不會變成另一種形式的收購與販賣嗎?這種無法被監督的交易難到不會折損消費券應該要創造的最高效益嗎 ?
消費券執行成本?
為了實現這項政策,零零總總的發放成本、印刷成本、行政成本加起來,可能還因此要多花至少八億多元消費券執行成本,如果這八億多元能夠分給貧戶、作為學童的營養午餐會有多好、或是捐給社福團體,會有多好?無怪乎亞洲華爾街日報會得出馬是取悅選民的結論。(請見Taiwan's misdirected stimulus effort,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Asia.)
其實馬政府的執政能力如此輕率與無力已經不叫人意外了,如果最後這筆834億元的支出不能達成預期中的經濟效果,為什麼小老百姓必須因為執政團隊輕率不周詳的政策背負這麼龐大的舉債呢 ?馬政府的政策大戲總是看似金玉華麗,實則敗絮其中。
註一:行政院裁定發放消費券 每人三千六百元
http://www.gov.tw/newsCenter/pages/detail.aspx?page=dfbc9edc-4813-47e0-9781-36fe8a5da447.aspx
註二:834億算法 :每人發放金額3600元乘以發放對象總人數。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IssueID=20081125&art_id=3117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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