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只要加入 “正確的政黨” 做任何事情都不會有事情,一個雙重國籍可以拖兩百多天,繼續硬柪。
即使AIT都已經表示,『已經結案』,李慶安卻能開記者會說,依據她理解這案子沒有結案還在審理,要再去函美國國務院討論,這樣一來一往她可以一直玩下去,這個案在KMT的完全執政下, 這事拖這麼久擺明是在護短,國民黨和李慶安真是無恥到極點!
明顯違反國籍法 怎能不追訴
國民黨立委李慶安是不是「美國人」?美國國務院或許尚未最終裁定,但不管美方判定結果,依我國《國籍法》規定,李慶安未在擔任公職前放棄美國籍,就已明顯違法。面對白紙黑字的條文,李慶安再硬拗,國民黨再跟著和稀泥,只會徒增笑柄。
美方來函的確語焉不詳,雖然確認李慶安持有美國護照,是美國公民,也沒有喪失美國國籍紀錄,卻又認為當擁有雙重國籍,又宣示效忠該外國政府並接受公職,且有「意圖」放棄美國國籍,就可能喪失美國國籍。前者確認李慶安的美國籍身分,後者卻留下伏筆,讓李慶安的國籍似顯撲朔迷離。
但仔細推敲美方的來函,當選其他國家公職並宣示效忠,的確可能構成喪失美國國籍的條件,不過,這只是「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關鍵在於李慶安是否在就任他公職之餘,展現放棄美國公民的「意圖」。但試問,從事公職十幾年來,除了看過李慶安盛氣凌人地要求陳師孟等被質詢的官員完成放棄美國籍手續以外(這甚至剛好證明李慶安充分瞭解放棄美國籍的程序),她本人何時向外界或美方展現過放棄美籍的「意圖」?
我國國籍法明白規定,擁有雙重國籍任公職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美方已證實李慶安擁有美國籍,李慶安的放棄程序在哪裡?證明文件何在?
殷鑑不遠,前教育部長曾志朗八十八年當選陽明大學校長,一年內沒有完成放棄美國國籍,就被監察院彈劾,理由正是違反《國籍法》規定,未在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
李慶安的說詞如果糊弄得過去,中華民國的公職哪還有什麼雙重國籍的問題?國籍法第廿條又要如何執法?面對如此曲解法令、又毫無愧色的立法委員,立法院、內政部等主管單位如果還毫無作為,司法單位還不進行追訴,台灣豈不枉稱法治國家。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25/4/1bs1j.html

在台灣只要加入 “正確的政黨” 做任何事情都不會有事情
同感~
mamame520, 這種雙重標準真的很叫人生氣呀~~~
上帝問養不起偏要生的窮八蛋:「連成功都無法彌補家庭的失敗了,失敗的你還期待
家庭什麼?」《網蛋福音223》
身為馬迷(其實是罵迷>_< 〕
在此和大家一同批判李慶安這位無恥的"利委" A了國家上億元且在美國逃稅十餘年
唉!中國人就是這種本質 口口聲聲愛台灣 心中卻是愛著孫中山圖像的新台幣
台灣人真是很好騙 想想很傷心 心痛萬分
台灣人不要再這麼愚笨 好嗎! 拜託 覺醒吧!
這位無恥大"利委" 當年大聲批判陳師孟雙重國籍和誣蔑涂醒哲立委的舔耳案"""""
中國國民黨都由這些素質的"利委"物以類聚組成的AAAaaa錢族黨
而台灣人都被利用了 台灣人 國什麼時候才會趕走萬惡的中國A錢族ㄚ回中國呀!
哈囉 馬迷~ 真高興又看到你來留言~ 看來我們應該想辦法讓"華安"兄妹現出原形才對~ 讓台灣人早點發現他們的真面目!
台灣人是很好騙阿
不然怎麼還是有人被民進黨煽動造成暴力事件
每次上街遊行有暴力事件的一定跟民進黨脫不了關係
這麼愛國怎麼不組一支敢死隊登陸阿
只會打老人...
只會躲起來嘴砲喊建國
還有被某扁利用八年,還是傻傻支持他
台灣人是很傻沒錯
是該覺醒了沒錯
台灣國?
仗你去打好不好!
你去檔子彈檔飛彈
你打贏我就拍拍手慶賀台灣建國!
打輸了我幫你默哀3分鐘
順便讓中共有理由接管台灣
謝謝你喔!偉大的建國黨
受不了明明自己很爛卻不改進
又愛批評別人
感覺這網誌根本是民進黨跟深綠人士自hight的地方
另外 有沒有深藍的網誌給我去發表意見阿
解釋的清楚就好了
不要打文章背後屁話別人
說別人怎樣怎樣
自己打一堆文章
旁觀者會同意你嗎?
左何感想~"~?
小綠人 勿每次都在此做人身攻擊與批評
我甚麼時候人身攻擊了
我有像某些人一直罵人狗跟豬或是腦殘這種不切實際的話嗎?
我說的都實話阿
張大你的眼看好!
講的一副官腔味
其實是說不過人了吧?
打這種不中立文章就是會被批評!
怕被批評打擊你們幼小心靈的話
就叫版主在標題打
只有深綠人士可進入
或是乾脆鎖密碼
讓你們關起來自HIGHT好不好
接受不起別人的批評
一點民主素養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