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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記2007年1月台灣高鐵甫通車之時,國民黨無不極力唱衰之能事,還曾痛批台灣高鐵偷工減料,拿人民生命開玩笑;消基會在當時發起的拒搭高鐵更有推波助瀾之勢。
在邁入2009年之前,除了營運初始人為操作疏失外引發一些小意外,高鐵將順利邁向營運第三年。如今,台北貓纜花費13億7月通車半年就出苞,兩相比較,還真令人恍若錯置!
2008年台灣有個多事之秋,連續來了幾個颱風之後,這個一再被馬市長拿來當政績宣傳的貓纜壞掉了… 怎麼了?喔!走山了啦!
最近市府會堪報告出爐,貓纜11處基柱T9、T11、T12、T17、T18、T19、T21、T23、T24、T25與轉角一站下方塔柱因為土石裸露植被覆蓋不足,水保出現了嚴重問題。當時的行政院農委會解釋函指貓纜未涉及改變地形、開挖整地,定義為純建築行為,不用水保計畫,免環評、免水保、免申請建照;所以貓纜工程從2005年5月開始發包、11月施作、2007年3月完成測試,以火速的進度完成了馬前市場最大的、也是唯一的政績!
在各方開始追究責任後,我們郝市長說,跟馬前市長無關,追究馬前市長的責任是無限上綱,是政治謀殺。那貓纜規劃之時跟當時的環保署郝龍斌署長是什麼關係?郝市長又說:「貓纜是民國九十四年興建,我環保署長只做到民國九十二年。」
咦?馬前市長剛上任不久提出貓纜計劃之時,就向環保署確認,依環評法貓纜因興建面績太小(小於環評的開發面積10萬平方公尺與挖填土石方10萬立方公尺等規定)可以不用環評,而當時的環保署長就是現在的台北市郝市長呀!果真千錯萬錯,都不是馬市長與郝市長的錯,真是推責卸任的必備良方。
貓纜如果當初有經過環評與地質探測,就不會如今的問題了。出了問題,當初誰批准就該誰負責!這13億的貓纜還得再花兩年兩億搶救,停駛遷移,監察院長王建煊不是愛打老虎嗎?還不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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