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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天台北市氣溫飆升,冷氣機熱氣、汽機車廢氣加上盆地效應,市區溫度連連破表,超過攝氏38度。而台北市政府卻為了推行「節能減碳」政策,規定未來商業辦公大樓、大賣場、百貨公司等用電大戶的室內溫度不得超過攝氏26度,違者將開罰。

 

這真是太好笑了!虧郝龍斌為了拍馬英九「節能減碳」政策的馬屁,可以提出這種措施。商辦、大賣場、百貨公司用電量固然大,又不是沒繳電費,政府何必強制規定這些場所的冷氣溫度要幾度?況且,賣場或百貨公司人來人往,裡面還設有生鮮冷藏區,強制要求溫度不能超過攝氏26度,那生鮮產品區難道要比照?這樣難道不會造成生鮮產品腐壞嗎?一旦造成廠商損失,難道市政府要照價賠償嗎?郝龍斌會提出這種沒常識的政策,還美其名說是「節能減碳」,真是太可笑了,如果要這樣規定,那麼台北市政府與市議會等公家機關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否則這政策不就是標準的「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更可笑的是,假如郝龍斌真的是要響應馬英九「節能減碳」政策,那也應該建議馬政府先從廢氣排放大戶開始規範起,怎麼會去限制跟一般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場所呢?例如,現在馬政府不惜破壞環境生態也要蓋國光石化(八輕),一座八輕廠每年用水量超過半座石門水庫儲水量,排放的二氧化碳是台灣一整年排放量的25%,結果我們的馬政府卻是強力推動國光石化的興建,這算哪門子節能減碳?因此,限制冷氣溫度的政策,顯然只是個不經思考,徒惹民怨的顢頇政策,對於「節能減碳」可說一點幫助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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