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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國民黨與對岸的共產黨簽訂了ECFA協議,這ECFA協議一簽,讓國內藍、綠兩政黨又掀起了一番論戰。國民黨主張立法院可以監督審議,但是審查過程為包裹式,協議內容不能修正、更改,只能同意或不同意;民進黨則堅持要協議進入委員會逐條審查,實質監督。

 

而為了確保ECFA協議的內容不被更動,以免惹中國主子生氣,馬英九與嘴炮王吳敦義這二位鬼扯大王,就開始胡言亂語,一下子說ECFA是條約,不能修改,但卻又發現條約簽訂的主體是「國與國」,違背了馬英九心中台灣不是國家的思維,以及可能引發中國震怒的後果,於是馬上又改口說ECFA不是條約,只是長的很像「條約」,可以比照條約審理諸如此類的瘋言瘋語,還發明出「準條約」這種非法律用語。

 

如果依照馬英九等人「長的像條約,所以可以比照條約審查」的思維邏輯,那麼,同理可證,偽鈔長的像真鈔,所以可以在市面上流通使用?有位登山嚮導長的像王金平,所以他也可以到立法院來充當國會議長?有位演員長相扮演起馬英九維妙維翹,莫非他也可以來充當總統?馬英九與吳敦義這種論調,豈不滑天下大稽?虧馬英九還是哈佛國際法博士,思維邏輯怎會如此錯亂?

 

ECFA協議,攸關台灣的經濟發展與國民利益,不管是不是條約,本來就應該充分的討論、審查,豈可用「長的像條約,所以可以比照」等不三不四的理由,企圖規避立院監督,不給在野黨審查空間。執政者如此堅持不能逐條審查,莫非,這協議當中有見不得人的魔鬼細節?否則,何必害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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