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在月3日召開審查會議,審查由台聯所提出的ECFA公投案,結果公投提案以12反對,4票同意的結果,慘被封殺否決,創下台灣民主發展史的黑暗紀錄。
台聯所提交的公投案,第一階段獲得超過10萬民眾的連署支持,結果號稱民主的台灣,在馬英九的治理下,只憑12個人反對,就可以否決10萬人民的意志,簡直是民主的大笑話。而公審會駁回台聯ECFA公投提案的理由,竟然是公投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以及本公投提案非屬公投法第二條所定之重大政策之複決,因此就加以否決。
公審會否決公投提案,真是既荒謬又可笑。ECFA簽署,攸關我國未來的產業經濟發展,衝擊我國民眾的就業與生存,如此影響廣大的政策,政府說不清楚,官員也搞不清楚內容為何,卻還要強行推動,即便超過半數的民眾有疑義,馬英九及其政府卻只是不斷的強調ECFA有利台灣,卻不說明有利在何處。這不是擺明了在欺騙全國民眾嗎?而由21位委員組成的公審會,面對影響全國民眾的權益甚鉅的ECFA,有何權力否決憲法所賦予的人民自主權力?難道行政院長提名,總統同意所任命的公審會委員,其權力大於政府的「頭家」?況且,憲法第二條明白規定主權屬於國民全體,難道馬英九政府認為公審會委員的權力可以超越人民全體?
而荒謬的是,行政院長吳敦義在公審會開會討論公投案之前就表示,ECFA連內容都還不清楚,就要公投,是要投什麼?莫非吳敦義此言,是在暗示公審會要否決公投提案?且按照吳敦義的邏輯,不知道ECFA的內容,那馬政府這一年多來,花費大量公帑撲天蓋地的全力宣傳ECFA,說簽了ECFA對台灣有多少好處,難道是在宣傳假的?不知道內容的協議,為何政府可以吹牛說可以有多少好處?對人民可以多好?這不是見鬼嗎?
從公審會審查公投提案的結果來看,馬英九政府完全不知民意為何物,自以為當初總統大選拿下過半得票,就可以為所欲為,不把民意放在眼中。假若馬英九有如此認知,是否未來馬英九政府簽下賣國條約,人民都不能表達意見?是否人民未來想要表達意見,只要公審會不同意就可以否決?區區小小一個委員會,可以代表台灣2,300萬人嗎?更何況那只是一個行政院長提名,總統同意任命,絲毫無民意基礎的委員會。假若馬政府還是如此漠視民意,要橫材入灶,那就等著人民展現力量,讓馬英九下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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