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指出,台北市的公務員最近爆發出走潮,紛紛請調外縣市,不願留在台北市服務,原因在於「事多、壓力大、待遇不好」,因此建議市長郝龍斌,應該讓台北市的公務員比照「外島加給」方式,增加「首都加給」,多多照顧台北市的公務員,讓他們願意留在台北市服務。郝隆斌還應允,將會列入年底的競選政見中。
不過,增加「首都加給」,會有這麼簡單嗎?看看目前有關公務員加給的規定,根據公務員俸給法的規定,「地域加給」主要是對服務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也明定,地域加給應考量服務處所地理環境、交通狀況、艱苦程度及經濟條件,面對市議員「首都加給」的提議,台北市公務員是否符合前述條件,仍然有待商榷。
而郝龍彬在年底市長選戰之前,拋出讓公務員升官發財的訊息,還說要列入競選政見中,為公務員爭取福利,看在全國910萬的勞工眼中,真是情何以堪!
雖說利用加給的方式,留住人才是一種激勵公務員士氣的方式,但是獨厚首都的公務員,是否恰當?畢竟其他地區的公務員額編制與經費預算都少台北市一大截,一個人當好幾人用也多有所聞,北市公務員在市政服務和行政效率還沒高人一等之前,福利待遇卻想先高人一等,能夠說服民眾接受嗎?況且,政府預算編列來自人民的納稅錢,公務員的權益與福利要用人民的血汗錢來確保,那麼廣大工作不穩定、薪資低、工作環境差的勞工,他們的權益又要誰來保障?
因此,若國民黨議員認為北市公務員出走潮是因為受不了壓力,那也是公務員抗壓力與能力不足所致,怎可因此而變相要求政府增加加給,提高福利待遇?而郝龍斌若真將此建議列入政見,說穿了,就是在討好特定的公務員選票,為其年底選舉進行政策買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