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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日 以來,媒體紛紛報導了由於消費券的發放刺激買氣,台灣一片欣欣向榮。好像台灣景氣因為消費券而有復甦之勢。真的如此嗎?


為了捧消費券,媒體一直說,消費券
促進了消費刺激買氣,增進經濟循環,可是,要刺激消費的前提是說,當我花錢的同時,我有「預期心理」未來我能把花掉的這筆錢賺回來,我就敢花錢。預期心理說白話一點就是「對未來有信心」,對收入穩定,或是有信心收入會好的人來說,才會有消費的勇氣。


看看台灣現在的狀況,誰對未來有信心?都是失業率高攀、裁員、無薪假的新聞,學生族群我不敢論斷,但問問一般的上班族,有多少人會因為拿到3600元消費券而大舉消費?多數人應該只會把消費券用在原本就既定的消費支出上,譬如說柴米油鹽醬醋茶;然後把原本打算要花的錢存下來度過寒冬。


再說,促進經濟活絡最好的方式是現金流動,消費券本質上是有價證券罷了,不是現金。


消費券是政府為了使人民對未來有信心,而先印製的有價證券,向未來預借的錢而已,其實很像信用卡的預借現金、現金卡,用負債的方法來獲得暫時性的喘息空間,從長久來看,這個洞只會越來越大,尤其還傳出想再發第二次消費券,這些債務到底要由誰來還?


發了消費券後,媒體拼命報導一些窮困家庭獲得3600元的救命錢以後,能過個好年,問題是,
消費券不是社會福利;若政府想補貼貧困家庭生活,就應該排富,將錢拿來做社會福利,比起消費券實際上不能真的刺激消費,卻搞得錢坑越來越大來說,錢不必花那麼多,卻能幫助更多人。


馬政府說還想評估發放第二次消費券,拜託真的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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